设立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请示和可行性报告XX县区卫生局关于青岛兰信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市劳保事业处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请示市政府: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合理调整资源配置,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关于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精神,青岛兰信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拟租赁原劳保事业处(市珠海中路72号)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
当否,请批示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关于在XX县区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合理调整资源配置,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卫生服务需求,拟在我市设立一所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其可行性分析如下:一、国家政策背景1
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明确要求各地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
第1页共3页2
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进一步明确了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的要求,要求各地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二、我市基本现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的要求,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