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收购和储粮工作报告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临时收储等政策措施,收购工作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2009年1月4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国粮电〔2009〕1号),对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
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分公司和指定库点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工作
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
对国家已经下达的临时存储稻谷、玉米、大豆收购计划,要在本省(区)范围内统筹使用,避免指定库点出现停收、限收现象,切实解决农民交售难的问题
指定收购库点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收购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农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
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储粮工作
2008年粮食增产,东北地区新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数量较多,各地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由省级政府牵头,尽快建立中储粮分公司与地方粮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保粮责任制,逐一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要抓紧对收购的高水分粮进行烘干处理,避免出现坏粮现象
对于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粮仓容不足的,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计划,防止因仓容问题而影响粮食收购
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定收储库点把好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关
要建立储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储粮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原因和处理结果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储粮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储存安全
三是指导农民做好科学储粮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1页共2页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