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普治工作调研报告一、普治工作发展与成效XX县区位于鄂西北,197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制,是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
现辖5镇3乡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管理局、湿地管理局3个正处级单位,国土面积3253平方公里,总人口8万,山大人稀,人口密度为24人/km2,全区森林覆盖率达88%
XX县区初期的法制宣传工作主要是配合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国家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工作形式、方法、组织领导等方面处于按部就班时期
1985年4月,林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员会、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局联合制定《XX县区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对普法对象、内容、方法、步骤、考核办法、标准以及组织领导等做了全面明确规定,由此步入探索发展阶段
经过“一五”普法启蒙教育,“二五”普法专业法律学习,“三五”普法学用结合,“四五”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五五”普法法律六进的普治活动,二十四年的普治工作成效显着,在宣传形式上:一是开设法律咨询台
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在中心街、人员集中区域设立法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疑难法律问题;二是举办法律培训班
定期对乡镇、部门干部、村组骨干、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法律的宣传力度、矛盾的调处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三是举办专题讲座
邀请专家教授对领导干部、法制宣讲员进行法制理论辅导,夯实法制理论基础;四是以会代训
通过区乡村组各种会议,传达政策、宣讲法律知识,达到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目的;五是送法上门
将法律知识送到村组,以宣讲、释义和宣传单形式进行宣传,达到普治目的
在普治创新上:一是抓住了重点
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二是抓住了热点
把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三是抓住了新点
利用电视讲话、电视滚动播放法律法规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编写法律宣传歌、网上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