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68页共45页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邵院教字[2008]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是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均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代表学校主管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组织和管理,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问题
(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考核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
第五条各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是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部署,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