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报告20xx年,中心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xx年工作回顾(一)依法依规,政府采购更上新台阶
真抓实干,优质高效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按照区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始终贯彻“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优质高效完成全年政府采购任务
(1)政府采购情况:完成区政府采购项目累计302次,采购预算金额35659
42万元,采购成交金额33820
83万元,人均采购金额3382
08万元,节约资金1838
59万元,节约率5
其中:完成区财政局下达计划招标采购项目177项,预算金额25650
612万元,采购成交金额24312
468万元,节约金额1338
144万元,节约率5
22%;完成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125项,总金额10008
81万元,合同金额9508
36万元,节约资金500
45万元,节约率5%
(2)通用货物类货品协议采购情况
完成协议采购1966次,采购预算金额1663
6万元,采购成交金额1638
44万元,节约资金25
(3)xx区公务车三项经费(维修、保险、加油)情况
应付费用2328
632万元,实付费用2236
965万元,节约资金91
严把关口,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
一是对中心人员和岗位进行“四个分离”设置:即采购项目受理人与项目负责人相分离、编制招标文件与组织评标人员相分离、抽取评标专家与组织评标人员相分离、采购中心与评标委员会相分离
二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内设部室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形成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体系,使中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