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老干部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汇报xx区目前有离休干部390人,平均年龄84岁
其中,324人为我区区属离休干部,44人为我区代管的各类垂直管理部门的离休干部,22人为异地安置在我区的离休干部
近年来,xx区委老干部局按照中央关于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微从优的规定,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全区离休干部安度幸福晚年
一、建立完善三大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区离休干部离休金(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相继建立完善
在三大机制的支持保证下,全区324名区属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和医疗费用能做到按标准足额发放、按规定足额报销,各项生活待遇全面落实到位
一是离休金落实有保障
2004年前我区企业离休干部的基本离休金与专项经费分别由区社保部门和所在企业分别承担、分头发放
部分企业由于改制、破产等原因,在离休干部专项经费落实上存在发放不及时、落实有难度的情况
2004年,我局针对这一问题,主动向区领导反映情况、积极协调区财政、社保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从2004年7月起,我区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金与专项经费全部纳入社保统一发放范围,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金费用彻底与所在企业脱钩
2007年实行津补贴改革后,全区所有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全部实行统一标准、完全由区政府财政兜底负责,真正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医疗费落实有保障
针对离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我区医保部门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上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和倾斜
目前,我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年的医疗统筹金标准为2
5万元,每年年初由各主管单位向医保中心缴纳
区医保中心对离休干部的门诊、住院费用实行目录内外全部实报实销的政策
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直接由医保中心向医疗卫生机构支付,目录外的费用由离休干部个人先行垫付、每月医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