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特殊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现就开发临时性农村特岗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如下:一、岗位设置
主要面向县内各村屯、乡镇从事疫情排查、宣传、防控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就业服务,以及因疫情需要开发的特殊公益性岗位
二、安置对象
因受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暂时难以外出务工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给予临时性兜底安置
三、计划指标
根据我县实际工作需要,拟提供协议期6个月,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150人,工作时间全日制
具体指标分配在确保我县托底安置返贫风险37人中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发15人,八个乡镇中每乡镇各开发3个指标,开发24人,八个乡镇111个行政村中每个行政村开发1人,开发111人
四、人员招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岗位名称、薪酬待遇、服务期限、工作任务及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招录
由各乡镇与录用人员签订临时特殊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协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相关工作
五、补贴待遇
对从事临时特殊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20XX年3月-20XX年8月),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全县开发的农村临时特殊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工作突出的农村临时特殊公益性岗位人员可将服务期限延迟到年底
第1页共2页六、部门职责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做好面临返贫风险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实名信息、就业状况及就业意愿等情况核实;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做好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