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建立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为目标,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源头管理,突出制度创新,注重标本兼治,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保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下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实现治超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路面执法监控网络基本形成、源头监管机制初步建立、经济调控手段逐见成效、行政执法队伍基本稳定、经费装备得到有效保障、执法环境得到改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有效控制
自20XX年开始,30%以上恶意超限超载运输下降到3%以下,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公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路公共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职责分工(一)交通部门1
对货站、码头、卸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源头监督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2
调整运力结构,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3
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非法货运配载运输企业信息;4
固定式治超站点的选址、建设和运营管理;5
路面查处非法超限车辆,并实行信息抄告;6
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1
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2
路面查处非法超载运输行为,并实行信息抄告;第1页共7页3
维护治超现场交通及治安秩序;4
打击暴力抗法、阻扰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
(三)发改、经发部门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及产品
(四)工商部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