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方案一、普查目标全面掌握市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情况,全面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去向情况,全面掌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情况
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普查对象(一)市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建筑业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市域范围内所有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市域范围内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
(四)市域范围内拥有20张以上(含2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
(五)市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医用含放射源设备、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
(六)市域范围内所有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事业单位)
(七)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动车和有废气排放的农用机械
(八)市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九)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区内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染
第1页共5页三、普查内容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37号)和政办法〔〕125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普查
四、普查方法本次污染源普查根据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普查对象自报与普查员调查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施行
五、时序安排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工作阶段(年2月底前完成)1市××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具体填报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分别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