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体制改革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按照县政协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县政协渔农业渔农村和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相关委员对我县渔农村社区体制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深入渔农村实地走访,与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座谈,收集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县社区村基本情况经过2016年全市渔农村社区村体制调整后,我县除**社区因故暂时维持现状外,已完成其余所有社区村一体化组织格局构建
调整后,全县不再保留“渔农村社区管委会”,设立社区村一体化的社区村委会29个,暂保留联村建社区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39个,设置便民服务站26个
我县社区村一体化组织格局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1
“一社区一村”更名:**等6个村民委员会通过“翻牌”完成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工作;2
“一社区多村”分拆:**等6个“一社区多村”的下辖13个行政村完成社区村民委员会分设工作;3
“一社区多村”撤并整合:**等7个“一社区多村”完成社区撤并整合;4
“一社区多村”维持现状
**“一社区多村”维持现状
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社区村改革四种模式中直接更名和分拆的社区村运行比较稳定,撤并整合和维持现状的社区村在运行中问题较多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并村不并社导致权责不清晰
本轮社区村体制调整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一些合并村内同时存在多个经济合作社
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财务独立收支,合并后的社区村“两委”难以调用或提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事实上取代了体制调整前原行政村的作用,造成了“村内有村”各自为政的现象
由于合并后的融合第1页共3页度差,在社区村规划建设、项目资金分配、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村民宅基地审批、老年渔民生活补助等方面矛盾较大
(二)对差异性大的村合并不妥当
由于体制调整过程中限制了社区村设置总量,所以部分经济、地理位置差异性大以及思想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