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一、鼓舞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力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增长点
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进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制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计划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X年底
大型企业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接收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选择经济效益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签订见习期满就业承诺协议、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鼓舞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对于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根据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1X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