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环境保护委员会报告2003年5月换届以来,市人大农业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以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在委员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发挥了专委会在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一、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工作计划,加强调查研究四年来,在农业和环境保护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商贸流通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办理了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设生态市建设基金的议案》、《关于建议人大加强对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监督》等议题
为了使常委会审议议题有的放矢,做到提前介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使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和决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同时,在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和决议后,委员会加大了督办力度,使常委会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落实
服从服务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先后协助常委会对《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百千”和“康庄”工程进行了视察,并完成了对市农业局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的调查工作,形成了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履行专委职责,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三农”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视察、检查和调研,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l、强化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监督
当前,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委员会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