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法律服务现状调研报告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了今后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如何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问题,司法研究所将“农村法律服务现状调研报告”作为今年的所级研究课题
为了更好地搞好课题研究,我们采用委托抽点调研方式,选择东、中、西部比较具有代表性的XX省、XX省、XX省作为调研对象,委托XX省、XX省、XX省司法厅就本省农村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做出“农村法律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一、我国农村法律服务队伍的基本情况这里的农村法律服务主要是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的法律服务
XX省有90个县(市、区)、乡镇总数1216个,律师事务所700个,律师7147人;法律援助机构102个,其中县(区)90个;法律援助机构人员461人,其中县(区)374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546个,其中县(区)213个,乡镇333个,基层法律服务人员3026人,其中县(区)1328人,乡镇1698人
XX省有4831名律师,67
7%的律师集中在大中XX县区,其余32
3%分散在县区,942个乡镇没有律师执业机构,其中律师最少的县仅有2名
全省3516名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2692人,占总数的76
6%),1310名集中在县(区)XX县区,2206名分布在各乡镇
全省116个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司法所建有12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28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其中专职法律援助执业律师228人),法律援助志愿者1700多人
XX省有律师事务所334个,其中162个开办在县(区);律师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