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及其遗属困难补助的报告中共xxxx委员会关于xx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及其遗属困难补助的报告县委组织部:我单位职工xx,系本单位公务员,于2020年xx月xx日去世,在xx殡仪馆火化
xxx之遗属(妻)xx,身份证号xxxxx,现居住xxxx,无工作单位,无任何收入来源,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现因家庭困难,望贵部解决xxx一次性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费及丧葬费
中共xxxx委员会2020年4月14日关于xx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及其遗属困难补助的报告敬爱的宋市长:您日理万机,为百多万涟源人民的幸福生活梦辛勤操劳,这点小事本不用打扰您这位涟源的最高政务官,但又不得不求助于您了
我是原涟源县肉食水产公司(改革之后划归商务局)退休干部李子桂的爱人,我老伴1979年退休,2008年因病去世
按照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
离休和退休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的规定,因此我老伴和我的情况可以适用《XX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2005)》,可以获得以下补助:一、丧葬费4000元;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补助费170元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应获得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一次性抚恤金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上述第1页共2页丧葬费已按规定标准发放,但文件规定的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经多次报告申请却迄今未得到解决,我2008年时73岁,现在快80岁了,多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肾结石、风湿性关节炎,无收入,不能维持本人基本生活,希望政府按政策落实相关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