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监督管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镇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财政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街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依法推进财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的规定,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各项收入并按规定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将所有预算内、外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隐性赤字
(一)合理编制预算
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细化到各个收入、支出项目
预算(草案)要提交街镇人大机构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实施,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强化预算执行
按照“先人员经费、再公用经费、后项目经费”的支出顺序安排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监管
(三)严格预算约束
收入要完整、准确,支出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
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需报街、镇人大机构审核批准
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四)实行预算监督
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财务规范有序运转(一)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例会制度
各街镇要建立财政管理例会制度,通过财政管理例会,研究和解决财政预算安排、执行及财政收支管理等相关事宜
财政管理例会的参加对象原第1页共6页则上为:街镇主要领导、人大领导、纪委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等
例会由主任、镇长主持,定期召开,并作专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