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人大法工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发展,发展就有变化,变化需要创新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及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其高效规范的运行,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12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通过历时两个多月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自1997年以来至,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
XX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96号),即三定方案,将XX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XX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