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和民事执行改进调研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2号3号,县人大内司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秦贤斌的带领下,就县法院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执行《决定》的基本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学习宣传
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布后,县法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并通过标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决定》的有关内容
县政府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执行工作机制渐趋完善
县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执行工作管理措施,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执行行为及执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推行了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制度、建立并落实了执行听证制度、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在执行程序、时限、措施等方面实行跟踪管理,促进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在各镇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在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参与调解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健全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有效救助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xx年今年5月,共执结各类案件1524件,执结率为76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效果显著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执行积案1256件(其中委托执行案件43件)、第1页共2页清理执行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