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提升增效工作方案为全力打造阳光财政、高效财政,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加快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政府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的实施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重点工作督办落实(一)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1、对《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点办好实事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报告进展情况
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12天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府,属《市委工作要点》确定的事项,要同时报告市委,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确保按时完成规定任务
对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责任科室(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府
3、对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局办公室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加快进度
(二)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
各承办科室(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5天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5、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1页共8页(三)做好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6、对市政府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