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账户自查报告开展财政资金风险排查自查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办公室文件》(甘银监办发【20XX】57号)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对财政账户进行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20XX】52号)精神,我县联社积极配合上级指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内的财政账户进行了专项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我县联社对财政账户风险自查的结果报告如下:一、周密组织,换人排查我县联社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按照监管局要求,排查工作必须换人进行,我县联社认真组织,经决定抽调营业部副主任及对账人员,共四人,集中力量完成排查工作。二、分门别类,统计排查此次排查的主要对象是截至20XX年2月28日,各级财政部门在辖内的账户开立及资金划付情况。经调查,辖内共有财政账户11户,账户余额合计110439238.48元。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这11户财政账户经行了核对确认,逐笔查看了所有账户的开户手续,印鉴登记,检查中无开立手续不齐全的账户,所有的印鉴登记齐备,并保存完好。通过统计排查,确保了账户开立的手续齐备,真实有效。三、逐笔对账,确保无误安排工作人员对辖内所有财政性存款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经行对账。其中,余额对账基准时点为20XX年2月28日。发生额对账时段为20XX年2月1日至2月28日,若20XX年2月没有业务发生,向前追溯对账时段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我们的工作人员对这11户财政账户经行了书面对账,并经开户方盖章确认,印鉴确认,确保了排查账户核对准确无误。第二篇:账户清理自查报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自查报告第1页共16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12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8个、专用存款账户4个。经自查,开立第2页共16页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