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民生工程情况报告实施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大举措,今年以来,县劳动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皖政[2011]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合政[2011]1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工作,使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现将我局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2012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一)认真明确责任单位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劳社[2005]84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劳社秘[2006]54号)《关于对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明确分工由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二)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截至2012年底,除部分已陆续补保人员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劳社秘[2012]96号文件规定不再享受基本生活费外,全县尚有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104人,均已按时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通过邮政储蓄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31
(三)建立信息数据资料库
按照工作需要,已由申报单位为每个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建档立卷,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数据资料库,实行单独管理,基本做到管理规范,服务高效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做好工作宣传
为了抓扩面参保,我们首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多次召开各乡镇、各学校负责人座谈会,还安排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等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