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考核奖惩工作方案(市)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勤政、高效、务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质量,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上水平,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是指市执法局对执法分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执法局、各直属单位对执法所、执法中队和个人按照本办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全面考核考评、奖励和惩处
二、遵循的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先进的原则;2、统一标准、层层考核、综合奖惩的原则;3、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奖惩并用的原则;4、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综合奖励与单项奖励相结合的原则;5、工作责任定性考评和工作业绩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6、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与年终考核挂钩、与单位评先进挂钩、与个人职务升降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一)考核等级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月考核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月考核考评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月考核考评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月考核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二)评定办法每月综合考核得分加减奖惩考核得分等于被考核单位当月实际得分,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排列
半年、年度考核得分等第1页共4页于被考核单位每月实际得分的平均值,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作为被考核单位的实际位次
(三)考核程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对市局各单位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考核考评
各单位负责对执法所(中队)进行考核
执法所(中队)负责对个人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及时通报
(四)考核形式在工作时间内,采取定期现场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根据分数多少确定考核结果
(五)奖励与惩处1、市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