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仓储合同有关仓储合同汇编6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爱护民事法律关系
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仓储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储合同篇1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
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第1页共47页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终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xx元
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终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
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元
前景仓库拒绝削减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打算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
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精确时间,前景仓库不行能空着货位
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
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第2页共47页试分析:(1)赵某要求削减保管费是否合理
(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状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
分析:(1)不合理
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样,合同即成立
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第3页共47页缘由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旧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
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根据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状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