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巡察整改报告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XX年9月14日至24日对我镇及其所属的贫困村村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我镇扶贫开发巡察出的问题整改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接到反馈意见后,我镇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商讨整改落实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未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巡察发现我镇扶贫专项资金由镇财政所负责管理,上级包保部门帮扶资金由镇经管中心负责管理,形成多头管理部门,给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带来风险和隐患
为此,巡察组要求落实完成建立项目资金专户转账管理
(二)整改情况通过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财政所统一规范我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立行立改,于9月30日,落实完成了全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归户管理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脱贫办【20XX】18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补充规定》东脱贫办【20XX】19号文件精神,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
在项目申报、第1页共2页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计划(一)深化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以落实县委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