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的刑法保护研究法学专业本科**班:王**指导教师:***【内容摘要】:地理标志,是由“原产地名称”逐步发展而来的,在国际上被广泛运用于农副土特产品、传统的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诸多领域
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它的出现,源于消费者对特色产品的消费需求和生产者对特色产品生产地域的保护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理标志刑法保护的欠缺问题愈加凸现
仿冒和滥用地理标志的现象屡屡出现,严重危害到市场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权利人的切身利益
我国刑法规制的滞后性,导致现行刑法对严重侵犯地理标志权行为的制裁显得捉襟见肘
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刑法介入地理标志权保护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加强对地理标志权刑法保护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地理标志、刑法、保护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之一
随着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中,地理标志的商业价值不断上升,正日益成为企业提升产品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产品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和有效的保护,在新的国际背景和市场条件下,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对于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一.各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法国于1919年5月6日颁布了《原产地名称法》(最近一次修改是1996年7月6日),对本国原产地名称进行全面的保护
在法国法律上,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有两大类: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