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依旧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继续完善纪法衔接的相关规定
这次修订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新增了多个违纪(但并不违法)的情形,这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
把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庸政懒政、不作为、不敢为、不担当的“后门”用纪律制度堵起来
这也体现了我们党的纪律制度设计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要广泛有效地调动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下面我对部分修改和新增的条款结合自己在纪法方面的理解作一个学习沟通
新增第五条,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从对“苗子性”问题的约谈函询到占大多数的对轻微违纪的党纪处分,以及党纪重处分,最后才是极少数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
这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到最后违法犯罪的纪法衔接
将“四种形态”的运用写进条例,也是要强调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要正确的运用“四种形态”把监督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审查工作能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好的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第十三条修改增加了开除党籍后,五年内不得推举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这充分体现了党纪的严厉性
第六十二条,新增对宗教信仰的规定,其实也是充分说明了纪严于法,对共产党员要求远高于普通百姓
第二十七条,对党员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行为由原来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修改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
这是在原有基础上对纪法衔接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贪污犯罪、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这几项罪名也都是对应了《刑法》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中的相应条款
原条款的失职渎职的概念比较笼统,较难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