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能力工作总结]水利工作总结个人**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能力工作总结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能力建设的通知》(桂水质监〔2020〕1号)及《关于开展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示范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水质监〔2020〕55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县被列为第二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示范县,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规范全县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二层机构单位主要领导任小组成员
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组织到位,措施有力
为把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层层抓好工程质量与安全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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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主管部门与二层各单位签订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职责,强化质量与安全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快质监站能力建设**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称“质监站”)成立于2020年10月,2020年4月**县列为第二批示范县建设后,我县加快质监站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办公场所,做到制度上墙;二是水利局内部技术人员调整,为质监站充实了专业技术人员,质监站共有3名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本满足了质量监督示范县建设监督管理人员的需要
三、完善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我县结合实际,一是制定完善《**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工作手册》、《**县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举报受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等13个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