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实习报告检察院实习报告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
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实习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察院实习报告1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
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
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
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一
初到检察院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
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
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
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
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第1页共58页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
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
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
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
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