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建设局关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总结根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
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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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扬尘控制
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