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2009年9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活动
第二条执行工作应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执行运行和管理机制
第三条执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凡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执行本院有关规定
第四条重大执行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制度
第五条执行工作实行分权制约原则
执行中的审判权由审判部门行使,执行中的执行实施权和审查权由执行部门行使
第六条执行工作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
严格执行期限制度,努力加快执行进度,缩短执行周期,防止案件久拖不执
第七条执行中应尊重债权人的处分权,同时应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条件
第八条执行局是本院负责执行工作的专门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第九条执行局设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执行指挥中心四个职能机构
第十条综合处的职责为:(一)负责综合管理,包括调研指导、文秘、会议、司法统计、档案管理、局务管理;(二)办理本院执行异议案件;(三)办理全省各中级法院对执行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案件;(四)负责对全省各中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考核等事项
第十一条执行一处的职责为:(一)办理属于本院管辖的一审执行案件和非诉讼执行案件;(二)协调处理全省法院之间、本省法院与外省法院之间的执行争议案件;(三)办理委托执行案件;(四)负责协助外地法院执行等事项
第十二条执行二处的职责为: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