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湖北省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院输血科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
第三条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执业的基本标准,是对输血科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3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建制的输血科
未设置输血科的其他医疗机构要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输血科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第七条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或开展临床输血工作,须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并向所在地的市州卫生局或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考核验收,并依据专家验收意见,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增加输血科项目或批准开展临床输血业务
血站或储血点在首次供血时审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保留复印件
第三章功能与任务第八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