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修订稿)宁波电大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二OO四年八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宁波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为了做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工作,为了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按照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北京工商大学的相关要求,并根据两年来的实践,对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做如下安排:一、宁波电大设有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督
宁波电大各分校、学院应成立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宁波电大分校、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职责”参见附件一)
二、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在教学计划第5学期末布置任务,第6学期末完成写作及答辩
第5学期第15周左右召开全大市各分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人和论文指导教师会议,就毕业论文相关工作进行说明和研讨
各分校、学院必须为学生配备专兼职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名单须报宁波电大备案
指导教师申报表在第5学期结束前报市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十)
三、第5学期结束前,各分校、学院对参加本次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进行集中大课辅导
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求及论文指导程序”参见附件二、“毕业论文初步选题申报表”参见附件十一)与被指导学生进行第一次见面,指导教师就论文写作要求对学生进行说明和安排(“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计划书及指导记录表”参见附件十二、“毕业论文工作总体要求”参见附件三)
四、第6学期期初,学生确定选题(“关于毕业论文选题选材的说明”参见附件四)
五、第6学期第5周,学生上交提纲,指导教师对提纲提出修改意见
各分校、学院必须在第6学期第5周前将学生选题汇总,将毕业论文初步选题登记表报市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