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湘一师教字[2008]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目的第二条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独立分析、解决一般教学、管理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运用专业方法与手段获取信息或结果的能力;(三)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及创新能力;(四)调查研究、实验数据处理、阅读外文资料、使用计算机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院长领导,实行学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二)系(部)成立以主管教学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部)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
(三)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