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我国是人口大国,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高度重视
1994年的《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2007年的《就业促进法》对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作了规定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职业技能培训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有近1亿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急需解决:第一,技能劳动者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截至2007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为989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3
7%,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429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4
3%,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22
5%,高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偏低
第二,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主体、程序等缺乏法律规范
第三,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不足,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促进就业的效果不够明显,用人单位在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有待发挥
第四,社会考试发证活动有待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与人力资源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