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鲁安监发[2008]6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审办法(试行)和相关考评标准的通知各市安监局:现将《山东省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审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和生产单元等考评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市要选择不少于3家企业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将评审办法和考评标准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及时函告省安监局。联联人:王希刚,电话:0531-82881183。电子邮箱:jg82881172@126.com.附件:1、山东省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审办法(试行)2、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3、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备案表4、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说明5、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考评标准说明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第2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附件1山东省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指导水泥制造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水泥制造企业。第三条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审,应当按照《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和《水泥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生产单元考评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安全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的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生产单元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拥有量(H)的比例抽查:1、H≤5,全部抽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