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一、主要筹备工作内容:1、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请示报告内容: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大会的议程;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代表名额及下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和比例要求;主席、副主席设置名额;代表产生的办法和分配方案;下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方案
2、建立大会筹备机构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主管工会工作的领导、上届工会委员会人员、下届工会的预备人选组成
)3、会员200人以上选举会员代表,代表为会员的25%—20%
(200人以下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代表中工人会员代表不少于60%
会员代表均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车间、科室)工会小组,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对照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选举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选举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
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当选正式代表
4、审查会员代表资格,形成资格审查报告,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
5、酝酿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200人以下的,设委员3—7人;201人—1000人的,设委员7—15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率为5%,差额率不足1人的按1人差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一般为3—11人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通过
6、编制代表名册,编写委员名册和简历
7、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建议名单及代表分团(组)方案
8、提出大会监、计票人建议名单
9、准备各种大会、选举报告单
10、草拟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
二、大会的召开程序:1、大会预备会议: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