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汇报为进一步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效程序和方法,20XX年12月,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基层党组织范围内开展了对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公示制(试行)活动
最近,通过我们调查了解,一年多来,公示制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并取得明显效果,得到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一、全区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基本情况在新发展党员和预备期转正党员中实行公示制,是市委组织部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而采取的一项积极步骤,是严把“入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年多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响应,努力研究和实践
20XX年全区共新发展党员316名,进行公示制活动的有317名,占发展党员党组织数的100%,占全区1179个基层党组织总数26
9%,其中,公示后有反映的有4人,占公示总数的1
3%,经核查后没有问题发展的有2人,占公示总数的0
63%,经核查暂缓发展的有1%,占0
32%,经核查后发展有问题,不予发展的1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0
其主要做法:一是明确公示对象
(1)公示对象为本年度拟发展和预备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考试合格
(3)政治审查合格
二是明确公示内容
拟发展和转正对象的姓名、年龄、学历、个人简历;被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计划发展时间;本人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公示起止时间,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地点、其他联系渠道、联系人
三是明确公示的形式
采取公开栏、板(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进行
四是明确公示程序
共包括五个步骤:确定公示名单,按照公示内容公示,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调查意见
对党员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的,做到组织关心,认真负责,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调查了解,与本人进行谈话,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党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