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初信初访处理工作,提高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重复和越级信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含义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是指对人民群众第一封来信(含电子邮件)、第一次来访(含电话)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首次办理责任的制度
二、初信初访首办原则(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办理,谁办理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四)疏导矛盾,负责到底,直至息信息访;三、直接办理部门和单位的首办责任直接办理部门和单位,是指在职权范围内对人民群众信访事项依法有直接处理权的部门和单位
一般包括:镇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门,村、社区等
直接办理部门和单位初信初访首办责任是:(一)认真阅信,热诚接访
阅信和接访人员要摆正主人和公仆的关系,端正对来信来访群众的态度,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带着感情和责任阅信、接访
对不属于本部门和单位受理的,要当面或复信(电话)告知信访人向依法有直接处理权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并及时将信(访)件转给直接处理权的部门和单位;对应予受理的,要准确弄清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信访人的诉求与理由、涉及的人员及调查线索,并认真登记,为妥善办理打好基础
接访人员要切实提高接待和处臵能力,妥善处臵好集体上访事件
(二)只办不转
直接办理部门和单位受理的初信初访事项,一律实行直接主办制度,只办不转
(三)按期办理
对简单易办的初信初访事项要立即就办,第1页共22页速办速决;需调查取证或履行必要处理程序的,一般信访问题30天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同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告知延期处理的时限
除特殊情况外,延期处理时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