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净化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治安“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南办字(20XX)7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净化全县治安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研究从8月1日起在全局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局社会治安“净化行动”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平安昌南”为目标,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掉一批涉案大团伙、大窝点以及首恶分子,集中整治一批治安乱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我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有一个明显的提升,为我县加快构建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二、宣传时间开展社会治安“净化行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期三个月(8月1日—10月31日)三、宣传内容(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近期要专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监察厅《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增强远离“黄、赌、毒”,自觉与“黄、赌、毒”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参与“黄、赌、毒”的危害性,自觉遵纪守法。(二)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净化行动”实际,突出以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安全防范事故、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第1页共3页等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三)突出社会治安防范中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社会治安薄弱部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社会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将各种犯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四)突出安全防范事故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出行等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重点生产部门、高危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从事工作所担负的责任,认真履行好职责,有效地防止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五)突出依法维权中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净化行动”实际,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四、重点对象(一)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青少年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责任,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和提供各种帮助,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有效地减少避免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种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种流动人口是法制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存在多种事故隐患。加大对此类人员的法制教育力度,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三)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对那些去向不明、第2页共3页人户分离、行踪不定的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衔接管理相联系,并开展相应的帮学、帮教、帮困活动,使之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五、宣传形式(一)广造声势,把握舆论导向。运用各类法制宣传手段以及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稳妥,加大力度,抓好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的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充分揭露“黄赌毒”的社会危害,阐释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