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民族宗教实力心得体会反对民族宗教实力心得体会篇一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
所谓极端,与中道相对,归纳起来大致有3种表现形式:一是表现为思想;二是这种思想外化为行动,伤害到宗教信仰者自身,例如藏传佛教在达赖集团蛊惑下的自焚,一些邪教的集体自杀;三是这种思想外化为行动,伤害到无辜的他人,例如近段时期我国发生的暴恐事件,以及国际上类似的暴恐事件
其中第三种形式最为暴虐,因为它以剥夺无辜者生命权、生存权的方式,在社会上制造了一种普遍的不安和恐慌;再加之其政治诉求,利己害人的暴虐程度更无以复加
不过,不论出于社会的、文化的、思想的等什么样的原因,以什么样的名义,其暴恐行为本身都是不可原谅的
宗教极端主义是宗教变异的产物
历史一再表明,以宗教的名义,人们可以表达、昭示自我提升、追求幸福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可以掩盖、甚至美化丑恶狭隘、坚硬顽劣的人性与动机
宗教可以使人更高尚,也有可能使人更不高尚,这种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宗教对人发生何种作用,乃在于人自身
当然,他所在的群体、社会也在其中发挥作用和影响
宗教是国家、社会状况的反应,人们可以在宗教中看到国家、社会的现实,但归根到底,人们在宗教中看到的是他自己,是人自身的镜子、人自身的影子,真实的或者虚幻的,浑浊的或者清澈的,光明的或者黑暗的
有人看到宗教善良,有人看到宗教邪恶
一些宗教信仰者可以把宗教作为自己的全部,另一些人,包括非宗教信仰者,可以不这样
这并不表明,后者的生命体验是不完整的;而只是表明,他对生命的体验不仅仅依赖于宗教,而是一种更为多样性的表达
当然,也不能武断地说前者的生命体验是不完整的
人对自己生命存在的样态负责,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是这种权利要以不妨碍、不剥夺他人的权利为限度
人们对于自己信仰的选择是自由的,就意味着对信仰的判断是自由的
当我们说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问题的时候,是基于一种事实,更是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