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托管研究现状与展望邓绍云(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奎屯833200)摘要:本文正确定义了托管的概念,阐述了托管的内涵与外延。回顾了中外托管的发展历史,以及国内外对托管研究的历程与发展,指出了人们对托管研究的不足和不到之处,并指出了我国目前许多托管的不良现象与错误举止。最后呼吁我国党和政府应尽早制订和完善有关托管方面的法律条文,以规范托管行为,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贡献。关键词:托管;不良现象;制订;规范ResearchStatusandProspectofTrusteeshipinChinaandForeignDengShao-yun(XinjiangInstituteofApplicationXinjiangKuitun833200)Abstract:Thisarticlehaddefinedtheconceptoftrusteeship,andhaddescribedtheconnotationanddenotationoftrusteeship.Andhadrecalledthehistoryofdevelopmentoftrusteeshipinchinaandforeign,andhadrecalledthehistoryofreachingtothedevelopmentoftrusteeshipinchinaandforeign.Andhadpointedouttheproblemsanddefectofthereachingtothedevelopmentoftrusteeshipinchinaandforeign.Andhadpointedoutsomenegativephenomenaandwrongbehavioroftrusteeshipincurrently.Intheendofarticle,theauthorhadcalledthatourpartyandthegovernmentshouldformulateandimproverelevantlegalprovisionsassoonaspossibleaspectsoftrusteeshipforspecificationforthebehavioroftrusteeship,andcontributiontothesocialstabilityandeconomicdevelopment.Keywords:trusteeship;negativephenomena;formulate;sepecification1.引言托管的定义为托付管理的意思,也有委托管理的含义。总之,托管就是某一业主将某一物权托付给另一业主由其管理并可以从中受益的行为,是托付方将某一物权有一定要求同时也让予一定的利益给受托方由其负责管理,同时可以收到一定程度的利益,即共同利益在某一协议下进行分配的行为和现象。托管古而有之,只是在古代可能没有规范的概念和确切的范畴。如今,在中外各种托管现象盛行,托管效果不一,托管目的迥异,托管目的有别,为了了解和规范托管行为,我们有必要对其研究进行梳理。2.研究历程“托管”即委托或托付管理的意思,始于中世纪英国的地产托管,而英国的地产托管制又远源于英国本土的adopus习俗[1]。托管可以理解为“财产等资源即托管对象占有者将该对象托付给他方管理,自己不再占有该对象,但仍可获得该对象的收益。受托方虽然占有该对象,但既不享受该对象的收益,也不能擅自处置该对象及其收益,二必须按托管方的意志处置该受托对象。地产托管在英国历史上取得较好的发展与继承,并在其他行业和方面得到了广泛的效仿和发展。英国地产托管形式的出现,直接影响英国一些地区的土地权利的分配与继承[2],也逐渐地影响其他财产的继承与分配[3]。在英国相继出现地产之基金项目:中国职教学会2015-2016教改课题(项目编号:44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重点教改项目(项目编号:JG2014ZD13).作者简介:邓绍云(1971-),男,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通讯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邮编:833200.电子信箱:nhrisydeng@126.com;676997121@qq.com,QQ:676997121。1外其他资源的托管形式,一个最为典型的就是英国博物馆文物的托管制度[4];英国的慈善行业早在十七世纪就将慈善捐资人的财产进行托管,并逐渐形成有相应的法律条文,且十九世纪制定有并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的《托管人管理法》[5];随着基金的产生,英国基金的托管形式诞生,并逐渐成熟且通过立法来监督与管理[6]。托管的资产由地产和文物等财产及证券很快推广到诸多方面,同时也很快推广到欧洲甚至世界各国。其实在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代就出现了相关资产的托管现象,只是那个年代还没有规范的称呼和规矩[7];我国的典当行业在某种程度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托管的一种,典当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典当行对典当人所典当的物件具有受委托管理的义务,最后当典当者无力收回该物件后,才有权利处理该物件[8]。到了清末年代的买办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托管的意思,买办是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