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区人口计生委:自2008年4月10日,市人口计生委针对我乡人口计划生生育工作存在二胎生育较普遍,存在多胎生育、节育措施落实率低等问题,作出了重点管理一年的决定以来,全乡上下各级干部痛定思痛,在深刻反思的同时,决心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
乡党、委政府针对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中滞后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对症下药,迅速制定了有力的整改措施
通过近一年的整改,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得到根本的好转,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均有较明显的进步,特向区人口计生委中请退出重点管理
现将我乡在重点管理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措施我乡计划生育清理整顿工作面临任务重,压力大的严峻挑战,乡党、委政府审时度势,统筹安排,果断安排,果断决策,紧紧围绕“生育节育政策落实环孕检清理,社会扶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集中人力、物力、精力,深入村组清理整顿
主要采取以下几点过硬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理整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连城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整改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实行责任追究
方案明确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环孕检及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按村民自治章程处理
环孕检率必须达到90%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罚村200元,结扎每少一例罚村400元,引产每少一例罚600元,二女户必须村村破零,完成一例奖片、村各1000元,同时补助结扎对象抚养费2000元,每少一例罚村2000元,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四术”任务的村、村书记撤职,村主任停职,计生未撤职
对村委会放水养鱼,擅自收取社会扶养费的行为,一律给予村书记、主任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村干部及其家属违反计划生育的责任追究,凡村干部本人违反计划生育和包庇直系亲属违反生育的,第1页共4页将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