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七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
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
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
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
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
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
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
同时,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