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篇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近日,伊犁州地税局连续组织各层次的学习会,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听局领导专题辅导讲座和开展自学、座谈交流,对会议要求、具体内容、精神实质有了新的理解、认识和感悟,作为税收执法部门,依法治国不仅将会深刻影响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还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和规矩意识,不断将法治思维融入税收工作,转化为自觉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和远景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集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是新形势下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对于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必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产生深远影响。所以要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十八大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助推器,深化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学习、解读,将法制思想引入地税机关,筑牢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使模范遵章守纪成为新常态。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明白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谁都没有超越的特权,任何人都不能当自己利益的裁判者。我们想问题、第1页共14页作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力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始终牢记党纪国法不容违逆,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逐步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解决纠纷的行为习惯,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比依法。税务系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作表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乃至全社会提高税法遵从度。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提出“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这一重要要求,可谓抓住了税收工作的灵魂,这也是我们必须严守的底线思维。对于执法者,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律的最基本精神,不可为而为之,就是违法。对于税务部门来说,税法就是税务人生命线,治税必须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是底线思维,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当前我们正在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加快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法治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实现这一目标,不仅依靠税务部门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还要用制度约束来规范征纳双方的思想和行为,要实现税收管理到税收治理,税务机关必须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共享公共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协作网络,在共同分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多元协调治理机制和社会协税护税机制,同时还要深入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督察,严肃过错责任追究,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政策解读和政策效应分析运用,积极围绕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促进税收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办公室作为机关“司令部”,无论办文办会办事都代表机关的形象,必须增强规矩意识,要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务必守得住底线,把得住原则,最关键的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务必坚持局党组的领导,做依法行政的排头兵,在推进行政管理中多出谋划策、多思考实践,抓住重点,紧跟领导的工作思路,从属于领导,服务于第2页共14页工作,围绕州局党组和主要领导意图,重要决策部署,分清工作的主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