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正文)审签单拟稿编号:内网发布对应收文编号:川交发[2015]6号日期2015年月日缓急文种签发会签厅法规处:厅建管处:厅规划处:厅质监局:厅造价站:主送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抄送各扩权县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拟稿单位厅公路局拟稿人廖鹏核稿代厅拟稿单位办公室核稿核稿代厅拟稿单位领导审核分管领导负责人主要领导厅办公室核稿发文日期打印校对印制份数附件说明标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第2次厅办公例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1月30日2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干线公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做好施工图设计的补充和完善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下简称“厅公路局”)具体负责全省干3线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厅造价站”)负责全省干线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的造价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