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法治化进程的探讨工作心得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税收法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税收法律体系比改革前大为发展,实体税法基本统一,已具备了通则性的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税收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税收立法程序逐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逐步加强,税收立法规划也提上日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实行市场经济与建设法治国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两大主题。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税收法治化的进程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经济、政治生活和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当前,我们要继续积极推进我国税收法治化的进程,将我国的税制改革继续推向前进。一、税收法治的理念与意义由于我国有着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因此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重要。财政法治化是政府行为法治化的关键之一,而政府预算法治化和税收法治化则是实现财政法治化的基本途径。要解决财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好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必须走财政税收法治化之路。税收法治的根本是保障纳税人的权利。税收法治要求涉及征税的所有规则必须具有法律的规定,遵循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将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全部置于法治的规范中。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对于法治主义的确立乃至法律的诞生均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以民为本”、“为民谋福”的经济社会背景下,更突出了全方位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法治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继续积极推进我国税收法治化进程已经成为决定我国未来税制改革方向的一个根本性因素。以下分别就税收立法与监督、税收执法与监督、税收司法与监督几方面的制度安排说明我国近期继续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的一些重要事项。二、税收立法与监督制度在继续完善税收立法方面,突出的问题是要提升我国税收第1页共5页法律体系的效力级位。目前已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首先是增值税立法,即由暂行条例上升为正式法律。从20__年1月起,增值税已在全国范围扩大抵扣范围,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积极推进我国主体税种增值税立法,完善增值税法律制度应是20__年~20__年推进财税立法的重头戏。其次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十一五”规划已确定“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因此抓紧探讨实行这种税制模式的配套条件,力求将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付诸实施,同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级距,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将是该法修订的一些重点。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实体法方面还有一些单行税法的修订或制定。其中,一是对1993年12月由国务院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国家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维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要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明确规定,有效遏制当前一些地方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建议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由从量定额征税向从价定率征税转变。二是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把排污等收费改为开征环境保护税,促进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三是继续推进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的立法,妥善设计物业税税制各要素并探讨我国遗产与赠予税法的设计与立法。在程序法方面,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将《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列入了第一类立法项目。我国自20__年开始实施《税收征管法》。8年多来,实施该法的整体社会、政治和经济背景已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条文与其他法律的冲突,更凸显了修改该法的必要性。《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需要完善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构建我国的纳税人权利体系;进一步明确税收法律责任,完善税收司法保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建立税收行政协调制度;完善税务登记制度、纳税申报制度;完善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制度、税款追征期制度;及时反映税收征管活动的最新发展,促进依法治税。就我国当前实际而言,由于以行政授权为主的立法模式使第2页共5页税法效力层次偏低,无法充分体现税法应有的权威性,且各单行税法之间缺乏共性的法律约束,为总揽和协调税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