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体会:借“新规”让“萝卜招聘”难再抬头继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之后,昨日,人社部又推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业公平,一向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近些年在“镁光灯”下暴露的个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违纪违规问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滋生了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规定》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社会大众笃定了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信念。对于个别顶风作案的“老虎”“苍蝇”,《新规》也是一副去疴猛药。自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反腐力度空前,不少蚕食国民财富的蠹虫被清理出了队伍,但是,始终仍有那么一小撮在反复的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大肆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萝卜招聘”、“对人画像”是最典型的就业腐败现象,凭借《新规》刮起的东风,对于遏制就业腐败,维护基层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利用职务便利,插手人员招聘、干部选拔,是就业腐败的主要表现之一。《规定》规定,对于招聘单位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因人画像”、“萝卜招聘”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