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国依法行政会议精神体会法治政府是便民、高效、廉价、廉洁、有限政府,它不仅需要体现公正、公平、诚信,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受宪法法律的约束而不任意扩权,而且应在社会遇到重大灾难、民众陷于困境时挺身而出予以援助
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次提出“法制国家”的概念,并以一系列文件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式确定为一项治国的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改提“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列为党的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并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作了如此高度的概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建成“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通过制度建设逐步认识到,必须改变原先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意见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方式,而走依法治国的道路
这是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
它合乎逻辑地推导出了“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的前提:建成“法治政府”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后,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说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三大目标之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与此相应,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地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方面是依法行政
7月,在全国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会上,温总理指出必须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并对贯彻落实《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做出了全面的部署
他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坚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
在这次会上,他提出推进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