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组织建设学习体会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县坚持把合理设置机构、强化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网络作为工作重点,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和体制机制调整,有效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主要做法1、学习调研,积极探索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不足、兼职严重、体制不畅,不能有效集中人力、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严重束缚和影响基层纪委监察室职能的发挥
该县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先后到河北、南城等省内外学习借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经验做法,通过深入学习调研,摸清了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查找出监督的薄弱环节,经“三上三下”方式反复征求意见后,制定出符合县情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方案》
中纪委两个文件下发后,县里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萍任组长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编办、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组织、财政、编制等相关部门,开展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情况自查,摸清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高位推动,及时研究并解决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2、创新机制,整合资源
按照“行业归属、职能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创新机构设置,将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37个编制全部收归县纪委监察局单列统一管理,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撤销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分口设置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科级单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编制5—6个,过渡时期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暂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和正科级干部兼任,纪工委监察分局副职兼任党员干部数量较多、工作覆盖面较宽、纪检监察任务较重的部门和系统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所在部门的党委(党组)成员;对未保留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一个科室具体负责
新体制运行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