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学习心得关于建筑企业“营改增”的学习体会建筑业“营改增”离我们是越来越近了,如何面对“营改增”给我们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已经紧锣密鼓的摆在我们的面前,现将搜集的有关“营改增”资料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一下
一、企业税负的变化在建筑业营改增后,最先涉及的税负的计算方式变化,主要由过去的价内税征收改为价外税进行征收
价内税是指营业收入(发票数)包含税费;价外税是指营业收入(发票数)/(1+税率)*税率
工程毛利率10%,假设全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营业成本900万元,材料费55%,人工成本30%(专业分包考虑1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10%
建筑业过去的税负计算方式
税负=营业收入*税率(3%)/营业收入,营业税=发票收入*税率=1000万元*3%=30万元,税负=30万元/1000万元=3%
营改增后税负计算方式:税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额销项税=发票收入/(1+11%)*11%=1000万元/(1+11%)*11%=99
1万元人工成本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能抵扣,专业分包假设也按11%进行营改增,进项税=材料+机械+分包=900*(55%+5%)/(1+17%)*17%+900*10%/(1+11%)*11%=78
46万元+8
92万元=87
38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99
72万元税负=应缴增值税/不含税收入额=11
72/{1000/(1+11%)}=1
3%通过计算,建筑业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实现了国家对企业减负的经济要求,但实际情况是建筑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难度大,很多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如材料小规模纳税人的3%进项税、机械租赁费11%,折旧费等等情况不能取得17%的进项税,造成实际税负加大
钢结构工程公司因其特殊性有加工制作钢构件并安装等建筑业务,增值税的税率包含不同税率分别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