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总论)章节练习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单项选择题4.简答题6.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甲(11岁)用口头协议形式,将家里的钢琴卖给乙(13岁),该协议因为什么而效力待定?A.意思表示不真实B.行为人不合格C.内容违法D.重大误解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问题。《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甲、乙均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11岁的甲用口头协议形式,将家里的钢琴卖给乙(13岁)的买卖合同因行为人不合格,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本题选项为B。2.甲厂委托丙购买汽车一辆,乙厂委托丙出卖汽车一辆,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这项合同效力如何?()A.有效B.原则上无效,但经被代理人追认有效C.部分有效D.效力由双方上级机关确定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问题。依民法原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双方代理是滥用代理权的一种形式,是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此种情况下,由于交易没有第三方介入,难以达到利益平衡,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满足两个被代理人的利益,所以,对双方代理,往往认定其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但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有效。因此本题选B。3.甲因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交给乙保管,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不知情,且支付了相应对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代理权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处分权C.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处分权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代理权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立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3)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具体到本题中,乙擅自将甲交由自己保管的电视机出卖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民事行为。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A.15日,追认B.30日,拒绝追认C.30日,追认D.15日,拒绝追认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谓“催告”指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设立相对人的催告权,可以避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长期...